申报主体 (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动漫企业 (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网游企业 (三)从事动漫游戏行业标准制定、动漫游戏展会服务、动漫游戏竞赛活动的相关企业 (一)原创漫画 1、申报条件:年度累计印数3万册以上的单本漫画作品。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4)动漫企业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列表及相应银行入账证明;(5)已出版发行的漫画图书(3本)。 (二)电视动画片 1、申请条件:获得文化部认定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推荐,在*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黄金时段(17:00至21:00,寒暑假期间可扩展到9:00-21:00)播出的电视动画片。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4)与播映机构签订的播放合同列表及合同复印件。(5)获得文化部认定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的证明。(6)备案公示(立项)证明 (三)网络游戏产品 1、申请条件:**上线时间为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产品。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的网络游戏产品;(2)合法取得国内原创动漫、影视、文学作品版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网络游戏产品;(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1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网络游戏产品;(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虚拟现实/增强虚拟现实(VR/AR)类游戏产品;(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主机游戏产品。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5)产品上线的证明文件(如上线公告);(6)产品销售合同列表、合同复印件、银行入账证明复印件及对账单(须与申报的产品相对应);(7)申请*二项的,须提供合法取得的改编授权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8)所申报产品的着作权证明文件复印件;(9)如该产品曾取得过奖励,可提供相关证明。 (四)新媒体动漫 1、申请条件:基于移动网络等新媒体传播,**上线时间为2015年至2016年期间,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动漫作品。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企业销售合同列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银行入账证明。 (五)应用类动漫游戏 1、申请条件:安全宣传、知识普及等具有公益性、科普性的原创动漫游戏作品。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动漫游戏作品相关截图5张。 (六)动漫游戏标准 1、申请条件:制定规范**行业发展,提倡引导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的各类动漫游戏社团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各类标准制定情况;(5)标准主管部门立项或通过证明。 (七)动漫游戏竞赛活动 1、申请条件:各类动漫及游戏竞技、动漫及游戏作品评选。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竞赛活动总结;(5)竞赛活动财务情况说明。 (八)贷款贴息/保费补贴 1、申请条件:获得银行贷款或向保险公司投保,尚处于开发制作阶段且投资额**过1000万元的优秀原创动画作品。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项目投资情况说明;(5)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贷款合同和贷款利息的支付证明;申请保费补贴的需提供保险合同及保费支付证明。 (九)动漫游戏大型展会 1、申请条件:社会主体创新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动漫展会。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对会展活动的批复;(5)展会场租费明细表。 (十)走出去奖励: 1、申请条件:走出去进行各类展示、交流、交易活动,对于拓展国际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范围内国家和地区)、传播*传统文化成绩显着的企业(包括走出去企业及其组织方)。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项目“走出去”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介绍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一)培训项目: 1、申请条件: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受市文广影视局委托对本地动漫及网络文化企业负责人与业务骨干进行的业务培训。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项目培训方案(3)培训执行情况;(4)培训预算及决算方案。 (十二)**奖项配套奖励: 1、申请条件:获得中国文化艺术**奖动漫奖及文化部动漫品牌建设与保护计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扶持计划等**奖项的动漫作品。 2、申请材料:(1)《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获得**奖项的证明。 六、其他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七、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 即日起至2月27日,登录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网上申报平台将于2月27日17:00关闭)。 友情提示:2月27日17:00为网上提交符合规定材料的较终截止时间。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将不予受理(建议初次申报时间早于2月21日17:00)。 2.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月28日(工作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二)受理地点: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巨鹿路709号) 上海米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