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沪人[2007]18号)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10)44号) 细则要点: 在**成果转化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参与**成果转化工作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项目经理等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成果转化项目中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有相应学位)的,在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沪手续时,**办理。 适用范围: 上海市**成果转化项目企业中: 1. 投资**成果转化项目的经营管理者; 2. 组织实施转化项目的科技人员,如总工程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 3. 参与项目转化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或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科技人员。 申报条件: 技术负责人及科技人员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岗位对口; 申请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拥有有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申报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申报材料 1.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 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项目介绍,申请事项和理由);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参与者名单、项目认定申请书。 3. 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注:在单位人才引进落户系统中填报材料,打印签字)。 5. 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 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引进人才居住证、户口薄(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2.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 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2) 已婚:结婚证书。 3)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 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 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 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职称证书及其他业绩相关奖励证书。 5. 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 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 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 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 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 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 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7. 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8. 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 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 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单位退工单、户口所在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办理失业登记、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证明。 3) 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 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9. 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 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 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0. 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材料一览表 申办单位准备材料 1 单位是否通过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提交并通过 2 认定书通过科技转化中心认定 (未认定请交门口陈老师) 认定中心核对盖章,2页盖章 3 单位介绍信 单位加盖公章 4 单位人事的身份证验证复印件 复印正反面,并验看原件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加盖公章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 成果转化证复印件 与网上信息号码一致,单位加盖公章 8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单位加盖公章 9 如**单位提供**企业证书复印件 10 单位引进人才的申请报告原件 被申请方名称,单位简介,项目介绍,个人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申请单位及盖章 11 引进人才申请表原件 网上填写并打印盖章 主调人准备的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正反面,并验看原件 2 *、学位证书准备原件加复印件(或认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 转化的项目与所学的专业必须一致或对口 3 如有中高级职称提供复印件 本市或所在地***部门评审 4 办理过人才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5 同意调档证明 档案保管地开具并盖章 6 个人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证明 档案部门开具并盖章 7 个人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证明 所在工作单位开具 8 个人业绩证明 所在工作单位开具 9 户籍证复印件或集体户籍证明 验看原件 10 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三年) 单位在原件上盖章,提供网上查询密码 11 个人调节税单(三年) 12 劳动合同复印件(三年) 必须在项目申报**年入职,材料申报时到期日二年以上 13 房产证复印件 如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的,需提供个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乎无房产承诺和单位无集体户口承诺 结婚与未婚 已婚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 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 验看原件 2 *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出生证明复印件 4 户籍证复印件(与主调人户籍在一起的*再提供) 5 子女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16岁以上且在全日制高中就读的随迁子女) 校方出具 6 如未生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本人承诺已婚未育未孕/已孕,并签“子女出生落户问题告知单”和“承诺授权书” 已婚未育证明有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开具 未婚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 未婚未育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 配偶引进 配偶随调准备以下材料 1 单位引进人才的申请报告原件 被申请方名称,单位简介,项目介绍,个人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申请单位及盖章 2 引进人才申请表原件(配偶随调) 3 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正反面,并验看原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同意调档证明 档案保管地开具并盖章 7 个人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证明 档案部门开具并盖章 8 所在单位开具的个人业绩证明 所在工作单位开具 9 如有*、学位证书准备原件加复印件(或认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 10 办理过人才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11 户籍证复印件(夫妻双方户籍在一起的*再提供) 非农业户口 12 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三年) 原则上 13 个人调节税单(三年) 原则上 14 劳动合同复印件(三年) 必须材料申报时到期日二年以上 配偶随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验看原件 2 引进人才申请表原件(配偶随迁) 3 失业证明 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开具 4 户籍证复印件(夫妻双方户籍在一起的*再提供) 非农业户口 配偶暂不调沪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验看原件 2 引进人才申请表原件(暂不调沪) 3 暂不调沪的承诺书 夫妻双方签名 配偶已在沪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验看原件 2 引进人才申请表原件(暂不调沪) 3 工作关系证明 所在工作单位开具 注:所有材料,均需验看原件。 政策咨询: 吴老师 上海米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