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建设目标:面向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和民生关注热点,围绕目前公共服务比较薄弱的共性技术领域,鼓励具有行业主导力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大型科学装置(设施)、外资研发机构,加入全市平台服务体系。 建设内容: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共享、研发设计、联合攻关、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特色鲜明的专业技术服务。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环境保护以及新能源等领域。 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 支持方式:建设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申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报单位应是运营3年以上并*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本市注册独立法人单位;②服务涉及的行业领域需符合上海市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服务涉及的技术特色鲜明,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良好优势,对外服务用户数不少于50家或不低于本市业内单位总数的50%,或年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③具有先进的专业技术服务的仪器(设施),对外服务仪器(设施)价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150平米以上; ④平台*人物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之一,拥有一支专职、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 ⑤具有共享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上申报条件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以及上一年度对外服务清单(含服务时间、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收费等)、对外服务仪器设备(设施)清单(设备名称,购置时间,购置原值等)、服务团队名单(姓名,*职称,工作范围等)、服务面积证明(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管理制度等。 政策咨询: 吴老师 13621624191